【原文】(隐公元年)
初①,郑武公娶于申② ,日武姜③。生庄公及共叔段④。庄公寤生⑤,惊姜氏,故名曰“寤生”,遂恶之⑥。爱共叔段,欲立之,亟 请于武公⑦,公弗许。及庄公即位,为之请制⑧。公曰:“制,岩邑 也⑨, 虢叔死焉⑩,伦邑唯命⑾。”请京⑿,使居之,谓之“京城大 叔”。
祭仲曰⒀:“都,城过百雉⒁,国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大都,不 过参国之一⒂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 将不堪⒃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⒄?”对曰:“姜氏何厌之有⒅? 不如早为之所⒆,无使滋蔓。蔓,难图也⒇”。蔓草犹不可除,况君之宠弟乎?”公曰:“多行不义,必自毙(21),子姑待之。”
既而大叔命西鄙、北鄙贰于己(22)。公于吕曰(23):“国不堪贰,君 将若之何(24)。?欲与大叔,臣请事之;若弗与,则请除之,无生民心。” 公曰:“无庸(25),将自及。”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,至于廪延(26)。子 封曰:“可矣。厚将得众。”公曰:“不义不昵(27)”,厚将崩。”
大叔完聚(28),缮甲兵,具卒乘(29),将袭郑。夫人将启之(30)。公闻其期,曰:“可矣!”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(31)。京叛大叔段。段 人于鄢“。公伐诸鄢。五月辛丑(32),大叔出奔共。
遂置姜氏于城颍(34),而誓之日:“不及黄泉,无相见也(35)。”既而悔之。
颍考叔为颍谷封人(36),闻之,有献于公。公赐之食。食舍肉(37)。
----- 多行不义必自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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