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
  孟子告齐宣王曰:“君之视臣如手足,则臣视君如腹心;君之视臣如犬马,则臣视君如国人;君之视臣如土芥,则臣视君如寇仇。”
王曰:“礼,为旧君有服①,何如斯可为服矣?”
   曰:“谏行言听,膏泽下于民;有故而去,则君使人导之出疆,又先于其所往;去三年不反,然后收其田里。此之谓三有礼焉。如此,则为之服矣。今也为臣,谏则不行,言则不听;膏泽不下于 民;有故而去,则君搏执之,又极②之于其所往;去之日,遂收其 田里。此之谓寇仇。寇仇,何服之有?”

【注释】

  ①为旧君有服:指离职的臣子为原先的君主服孝。②极:穷困,这里作使动用法,意思是使其处境极端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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