癸亥,百官入朝,日出,始开建福门,惟听以从者一人自随,禁兵露刃夹道。至宣政门,尚未开。时无宰相御史知班,百官无复班列。上御紫宸殿,问:“宰相何为不来?”仇士良曰:“王涯等谋反系狱。”因以涯手状呈上,召左仆射令狐楚、右仆射郑覃等升殿示之。上悲愤不自胜,谓楚等曰:“是涯手书乎?”对曰:“是也!”“诚如此,罪不容诛!”因命楚、覃留宿中书,参决机务。使楚草制宣告中外。楚叙王涯、贾餗反事浮泛,仇士良等不悦,由是不得为相。
时坊市剽掠者犹未止,命左、右神策将杨镇、靳遂良等各将五百人分屯通衢,击鼓以警之,斩十余人,然后定。
贾餗变服潜民间经宿,自知无所逃,素服乘驴诣兴安门,自言:“我宰相贾餗也,为奸人所污,可送我诣两军!”门者执送西军。李孝本改衣绿,犹服金带,以帽障面,单骑奔凤翔,至咸阳西,追擒之。
甲子,以右仆射郑覃同平章事。
李训素与终南僧宗密善,往投之。宗密欲剃其发而匿之,其徒不可。训出山,将奔凤翔,为盩厔镇遏使宋楚所擒,械送京师。至昆明池,训恐至军中更受酷辱,谓送者曰:“得我则富贵矣!闻禁兵所在搜捕,汝必为所夺,不若取我首送之!”送者从之,斩其首以来。
乙丑,以户部侍郎、判度支李石同平章事,仍判度支。前河东节度使李载义复旧任。
左神策出兵三百人,以李训首引王涯、王璠、罗立言、郭行余,右神策出兵三百人,拥贾餗、舒元舆、李孝本献于庙社,徇于两市。命百官临视,腰斩于独柳之下,枭其首于兴安门外。亲属无问亲疏皆死,孩穉无遗,妻女不死者没为官婢。百姓观者怨王涯榷茶,或诟詈,或投砾击之。
臣光曰:论者皆谓涯、餗有文学名声,初不知训、注之谋,横罹覆族之祸。臣独以为不然。夫颠危不扶,焉用彼相!涯、餗安高位,饱重禄;训、注小人,穷奸究险,力取将相。涯、餗与之比肩,不以为耻;国家危殆,不以为忧。偷合苟容,日复一日,自谓得保身之良策,莫我如也。若使人人如此而无祸,则奸臣孰不愿之哉!一旦祸生不虞,足折刑剭,盖天诛之也,士良安能族之哉!
王涯有再从弟沐,家于江南,老且贫。闻涯为相,跨驴诣之,欲求一簿、尉。留长安二岁余,始得一见,涯待之殊落莫。久之,沐因嬖奴以道所欲,涯许以微官,自是旦夕造涯之门以俟命;及涯家被收,沐适在其第,与涯俱腰斩。
舒元舆有族子守谦,愿而敏,元舆爱之,从元舆者十年,一旦忽以非罪怒之,日加谴责,奴婢辈亦薄之。守谦不自安,求归江南,元舆亦不留,守谦悲叹而去。夕,至昭应,闻元舆收族,守谦独免。
是日,以令狐楚为盐铁转运使,左散骑常侍张仲方权知京兆尹。时数日之间,杀生除拜,皆决于两中尉,上不豫知。
初,王守澄恶宦者田全操、刘行深、周元稹、薛士干、似先义逸、刘英誗等,李训、郑注因之遣分诣盐州、灵武、泾原、夏州、振武、凤翔巡边,命翰林学士顾师邕为诏书赐六道,使杀之。会训败,六道得诏,皆废不行。丙寅,以师邕为矫诏,下御史狱。
先是,郑注将亲兵五百,已发凤翔,至扶风。扶风令韩辽知其谋,不供具,携印及吏卒奔武功。注知训已败,复还凤翔。仇士良等使人赍密敕授凤翔监军张仲清令取注,仲清惶惑,不知所为。押牙李叔说和仲清曰:“叔和为公以好召注,屏其从兵,于坐取之,事立定矣!”仲清从之,伏甲以待注。注恃其兵卫,遂诣仲清。叔和稍引其从兵,享之于外,注独与数人入。旣啜茶,叔和抽刀斩注,因闭外门,悉诛其亲兵。乃出密敕,宣示将士,遂灭注家,幷杀副使钱可复、节度判官卢简能、观察判官萧杰、掌书记卢弘茂等及其枝党,死者千余人。可复,徽之子;简能,纶之子;杰,俛之弟也。朝廷未知注死,丁卯,诏削夺注官爵,令邻道按兵观变。以左神策大将军陈君奕为凤翔节度使。戊辰夜,张仲清遣李叔和等以注首入献,枭于兴安门,人情稍安,京师诸军始各还营。
诏将士讨贼有功及娖队者,官爵赐赉各有差。右神策军获韩约于崇义坊,己巳,斩之。仇士良等各进阶迁官有差。自是天下事皆决于北司,宰相行文书而已。宦官气益盛,迫胁天子,下视宰相,陵暴朝士如草芥。每延英议事,士良等动引训、注折宰相。郑覃、李石曰:“训、注诚为乱首,但不知训、注始因何人得进?”宦者稍屈,缙绅赖之。
时中书惟有空垣破屋,百物皆阙。江西、湖南献衣粮百二十分,充宰相召募从人。辛未,李石上言:“宰相若忠正无邪,神灵所佑,纵遇盗贼,亦不能伤。若内怀奸罔,虽兵卫甚设,鬼得而诛之。臣愿竭赤心以报国,止循故事,以金吾卒导从足矣;其两道所献衣粮,并乞停寝。”从之。
十二月,壬申朔,顾师邕流儋州,至商山,赐死。
榷茶使令狐楚奏罢榷茶,从之。
度支奏籍郑注家赀,得绢百余万匹,他物称是。
庚辰,上问宰相:“坊市安未?”李石对曰:“渐安。然比日寒冽特甚,盖刑杀太过所致。”郑覃曰:“罪人周亲前已皆死,其余殆不足问。”时宦官深怨李训等,凡与之有瓜葛亲,或蹔蒙奖引者,诛贬不已,故二相言之。
李训、郑注旣诛,召六道巡边使。田全操追忿训、注之谋,在道扬言:“我入城,凡儒服者,无贵贱当尽杀之!”癸未,全操等乘驿疾驱入金光门,京城讹言有寇至,士民惊噪纵横走,尘埃四起。两省诸司官闻之,皆奔散,有不及束带韈而乘马者。
郑覃、李石在中书,顾吏卒稍稍逃去。覃谓石曰:“耳目颇异,宜且出避之!”石曰:“宰相位尊望重,人心所属,不可轻也!今事虚实未可知,坚坐镇之,庶几可定。若宰相亦走,则中外乱矣。且果有祸乱,避亦不免!”覃然之。石坐视文案,沛然自若。
敕使相继传呼:“闭皇城诸司门!”左金吾大将军陈君赏帅其众立望仙门下,谓敕使曰:“贼至,闭门未晚,请徐观其变,不宜示弱!”至晡后乃定。是日,坊市恶少年皆衣绯皁,持弓刀北望,见皇城门闭,卽欲剽掠,非石与君赏镇之,京城几再乱矣。时两省官应入直者,皆与其家人辞诀。
甲申,敕罢修曲江亭馆。
丁亥,诏:“逆人亲党,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,余一切不问。诸司官虽为所胁从,涉于诖误,皆赦之。他人无得相告言及相恐愒。见亡匿者,勿复追捕,三日内各听自归本司。”
时禁军暴横,京兆尹张仲方不敢诘,宰相以其不胜任,出为华州刺史,以司农卿薛元赏代之。元赏常诣李石第,闻石方坐听事与一人争辩甚喧,元赏使觇之,云有神策军将诉事。元赏趋入,责石曰:“相公辅佐天子,纪纲四海。今近不能制一军将,使无礼如此,何以镇服四夷!”卽趋出上马,命左右擒军将,俟于下马桥,元赏至,则已解衣跽之矣。其党诉于仇士良,士良遣宦者召之曰:“中尉屈大尹。”元赏曰:“属有公事,行当继至。”遂杖杀之。乃白服见士良,士良曰:“痴书生何敢杖杀禁军大将!”元赏曰:“中尉大臣也,宰相亦大臣也,宰相之人若无礼于中尉,如之何?中尉之人无礼于宰相,庸可恕乎!中尉与国同体,当为国惜法,元赏已囚服而来,惟中尉死生之!”士良知军将已死,无可如何,乃呼酒与元赏欢饮而罢。
初,武元衡之死,诏出内库弓矢、陌刀给金吾仗,使卫从宰相,至建福门而退。至是,悉罢之。
文宗开成元年(丙辰、八三六年)
春,正月,辛丑朔,上御宣政殿,赦天下,改元。仇士良请以神策仗卫殿门,谏议大夫冯定言其不可,乃止。定,宿之弟也。
二月,癸未,上与宰相语,患四方表奏华而不典,李石对曰:“古人因事为文,今人以文害事。”
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上表请王涯等罪名,且言:“涯等儒生,荷国荣宠,咸欲保身全族,安肯构逆!训等实欲讨除内臣,两中尉自为救死之谋,遂致相杀;诬以反逆,诚恐非辜。设若宰相实有异图,当委之有司,正其刑典,岂有内臣擅领甲兵,恣行剽劫,延及士庶,横被杀伤!流血千门,僵尸万计,搜罗枝蔓,中外恫疑。臣欲身诣阙庭,面陈臧否,恐幷陷孥戮,事亦无成。谨当修饰封疆,训练士卒,内为陛下心腹,外为陛下藩垣。如奸臣难制,誓以死清君侧!”丙申,加从谏检校司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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