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玄黓执徐(壬辰),尽阏逢敦牂(甲午),凡三年。
高宗宣皇帝太建四年(壬辰,公元五七二年)
春,正月,丙午,以尚书仆射徐陵为左仆射,中书监王劢为右仆射。
己巳,齐主祀南郊。
庚午,上享太庙。
辛未,齐主赠琅邪王俨为楚恭哀帝以慰太后心,又以俨妃李氏为楚帝后。
二月,癸西,周遣大将军昌城公深聘于突厥,司宾李除、小宾部贺遂礼聘于齐。深,护之子也。
己卯,齐以卫菩萨为太尉。辛巳,以并省吏部尚书高元海为尚书左仆射。
乙酉,封皇子叔卿为建安王。
庚寅,齐以尚书左仆射唐邕为尚书令,侍中祖珽为左仆射。初,胡太后旣幽于北宫,珽欲以陆令萱为太后,为令萱言魏保太后故事。且谓人曰:“陆虽妇人,然实雄杰。自女娲以来,未之有也。”令萱亦谓珽为“国师”、“国宝”,由是得仆射。
三月,癸卯朔,日有食之。
初,周太祖为魏相,立左右十二军,总属相府;太祖殂,皆受晋公护处分,凡所征发,非护书不行。护第屯兵侍卫,盛于宫阙。诸子、僚属皆贪残恣横,士民患之。周主深自晦匿,无所关预,人不测其浅深。
护问稍伯大夫庾季才曰:“比日天道何如?”季才对曰:“荷恩深厚,敢不尽言?顷上台有变,公宜归政天子,请老私门。此则享期颐之寿,受旦、奭之美,子孙常为藩屏。不然,非复所知。”护沈吟久之,曰:“吾本志如此,但辞未获免耳。公旣为王官,可依朝例,无烦别参寡人也。”自是疏之。
卫公直,帝之母弟也,深昵于护;及沌口之败,坐免官,由是怨护,劝帝诛之,冀得其位。帝乃密与直及右宫伯中大夫宇文神举、内史下大夫太原王轨、右侍上士宇文孝伯谋之。神举,显和之子;孝伯,安化公深之子也。
帝每于禁中见护,常行家人礼,太后赐护坐,帝立侍于旁。丙辰,护自同州还长安,帝御文安殿见之。因引护入含仁殿谒太后,且谓之曰:“太后春秋高,颇好饮酒,虽屡谏,未蒙垂纳。兄今入朝,愿更启请。”因出怀中酒诰授之,曰:“以此谏太后。”护旣入,如帝所戒读酒诰;未毕,帝以玉珽自后击之,护踣于地。帝令宦者何泉以御刀斫之,泉惶惧,斫不能伤。卫公直匿于户内,跃出,斩之。时神举等皆在外,更无知者。
帝召宫伯长孙览等,告以护已诛,令收护子柱国谭公会、大将军莒公至、崇业公静、正平公干嘉及其弟干基、干光、干蔚、干祖、干威并柱国北地侯龙恩、龙恩弟大将军万寿、大将军刘勇、中外府司录尹公正、袁杰、膳部下大夫李安等,于殿中杀之。览,稚之孙也。
初,护旣杀赵贵等,侯龙恩为护所亲,其从弟开府仪同三司植谓龙恩曰:“主上春秋旣富,安危系于数公。若多所诛戮以自立威权,岂唯社稷有累卵之危,恐吾宗亦缘此而败,兄安得知而不言!”龙恩不能从。植又承间言于护曰:“公以骨肉之亲,当社稷之寄,愿推诚王室,拟迹伊、周,则率土幸甚!”护曰:“我誓以身报国,卿岂谓吾有他志邪!”又闻其先与龙恩言,阴忌之,植以忧卒。及护败,龙恩兄弟皆死,高祖以植为忠,特免其子孙。
大司马兼小冢宰、雍州牧齐公宪,素为护所亲任,赏罚之际,皆得参预,权势颇盛。护欲有所陈,多令宪闻奏,其间或有可不,宪虑主相嫌隙,每曲而畅之,帝亦察其心。及护死,召宪入,宪免冠拜谢;帝慰勉之,使诣护第收兵符及诸文籍。卫公直素忌宪,固请诛之,帝不许。
护世子训为蒲州刺史,是夜,帝遣柱国越公盛乘传征训,至同州,赐死。昌城公深使突厥未还,遣开府仪同三司宇文德赍玺书就杀之。护长史代郡叱罗协、司录弘农冯迁及所亲任者,皆除名。
丁巳,大赦,改元。
以宇文孝伯为车骑大将军,与王轨并加开府仪同三司。初,孝伯与帝同日生,太祖爱之,养于第中,幼与帝同学。及卽位,欲引致左右,托言欲与孝伯讲习旧经,故护弗之疑也,以为右侍上士,出入卧内,预闻机务。孝伯为人,沈正忠谅。朝政得失,外间细事,无不使帝闻之。
帝阅护书记,有假托符命妄造异谋者,皆坐诛;唯得庾季才书两纸,盛言纬候灾祥,宜返政归权,帝赐季才粟三百石,帛二百段,迁太中大夫。
癸亥,以尉迟迥为太师,柱国窦炽为太傅,李穆为太保,齐公宪为大冢宰,卫公直为大司徒,陆通为大司马,柱国辛威为大司寇,赵公招为大司空。
时帝始亲览朝政,颇事威刑,虽骨肉无所宽借。齐公宪虽迁冢宰,实夺之权。又谓宪侍读裴文举曰:“昔魏末不纲,太祖辅政;及周室受命,晋公复执大权;积习生常,愚者谓法应如是。岂有年三十天子而可为人所制乎!诗云:'夙夜匪懈,以事一人。'一人,谓天子耳。卿虽陪侍齐公,不得遽同为臣,欲死于所事。宜辅以正道,劝以义方,辑睦我君臣,协和我兄弟,勿令自致嫌疑。”文举咸以白宪,宪指心抚几曰:“吾之夙心,公宁不知!但当尽忠竭节耳,知复何言!”
卫公直,性浮诡贪狠,意望大冢宰;旣不得,殊怏怏;更请为大司马,欲据兵权。帝揣知其意,曰:“汝兄弟长幼有序,岂可返居下列!”由是用为大司徒。
夏,四月,周遣工部成公建、小礼部辛彦之聘于齐。
庚寅,周追尊略阳公为孝闵皇帝。
癸巳,周立皇子鲁公赟为太子,大赦。
五月,癸卯,王劢卒。
齐尚书右仆射祖珽,势倾朝野,左丞相咸阳王斛律光恶之,遥见,辄骂曰:“多事乞索小人,欲行何计!”又尝谓诸将曰:“兵马处分,赵令恒与吾辈参论。盲人掌机密以来,全不与吾辈语,正恐误国家事耳。”光尝在朝堂垂帘坐;珽不知,乘马过其前,光怒曰:“小人乃敢尔!”后珽在内省,言声高慢,光适过,闻之,又怒。珽觉之,私赂光从奴问之,奴曰:“自公用事,相王每夜抱膝叹曰:'盲人入,国必破矣!'”
穆提婆求娶光庶女,不许。齐主赐提婆晋阳田,光言于朝曰:“此田,神武帝以来常种禾,饲马数千匹,以拟寇敌。今赐提婆,无乃阙军务也。”由是祖、穆皆怨之。
斛律后无宠,珽因而间之。光弟羡,为都督、幽州刺史、行台尚书令,亦善治兵,士马精强,鄣候严整,突厥畏之,谓之“南可汗”。光长子武都,为开府仪同三司、梁‖兖二州刺史。
光虽贵极人臣,性节俭,不好声色,罕接宾客,杜绝馈饷,不贪权势。每朝廷会议,常独后言,言辄合理。或有表疏,令人执笔,口占之,务从省实。行兵仿其父金之法,营舍未定,终不入幕;或竟日不坐,身不脱介冑,常为士卒先。士卒有罪,唯大杖挝背,未尝妄杀,众皆争为之死。自结发从军,未尝败北,深为邻敌所惮。周勋州刺史韦孝宽密为谣言曰:“百升飞上天,明月照长安。”又曰:“高山不推自崩,槲木不扶自举。”令谍人传之于邺,邺中小儿歌之于路。珽因续之曰:“盲老公背受大斧,饶舌老母不得语。”使其妻兄郑道盖奏之。帝以问珽,珽与陆令萱皆曰:“实闻有之。”珽因解之曰:“百升者,斛也。盲老公,谓臣也,与国同忧。饶舌老母,似谓女侍中陆氏也。且斛律累世大将,明月声震关西,丰乐威行突厥,女为皇后,男尚公主,谣言甚可畏也。”帝以问韩长鸾,长鸾以为不可,事遂寝。
珽又见帝,请间,唯何洪珍在侧,帝曰:“前得公启,卽欲施行,长鸾以为无此理。”珽未对,洪珍进曰:“若本无意则可;旣有此意而不决行,万一泄露,如何?”帝曰:“洪珍言是也。”然犹未决。会丞相府佐封士让密启云:“光前西讨还,敕令散兵,光引兵逼帝城,将行不轨,事不果而止。家藏弩甲,僮奴千数,每遣使往丰乐、武都所,阴谋往来。若不早图,恐事不可测。”帝遂信之,谓何洪珍曰:“人心亦大灵,我前疑其欲反,果然。”帝性怯,恐卽有变,令洪珍驰召祖珽告之:“欲召光,恐其不从命。”珽请:“遣使赐以骏马,语云:'明日将游东山,王可乘此同行。'光必入谢,因而执之。”帝如其言。
六月,戊辰,光入,至凉风堂,刘桃枝自后扑之,不仆,顾曰:“桃枝常为如此事。我不负国家。”桃枝与三力士以弓弦罥其颈,拉而杀之,血流于地,刬之,迹终不灭。于是下诏称其欲反,并杀其子开府仪同三司世雄、仪同三司恒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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